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和节后复工达产有关工作的通知——南住建〔2024〕32号
各县(市、区)开发区住建局,各建设、施工、监理等有关企业:
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稳岗留工及节后复工达产工作,推动南宁市2024年建筑业经济运行实现良好开端。经研究决定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鼓励建筑业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、少停工。2月10日至2月17日(年初一至年初八)期间,在邕开工建设项目到岗人数总计达200人的建筑业企业,给予信用加分10分。
二、鼓励建筑业企业春节后按时复工复产。2月18日至2月22日期间,在邕开复工在建项目保持每天到岗人数达20人以上的(含20人),给予每个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加分2分,同一施工总承包企业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。
三、确保稳岗复工增效。各企业要科学制定好在建项目春节稳岗、节后复工计划,做好人员、物资等要素保障,确保产业链和供应链畅通。
四、做好春节期间服务保障。各级住建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,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稳岗复工增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
本通知的“到岗人数”,房建、市政项目以“桂建通”平台实际考勤记录为准,其他形式考勤记录不予认可,项目需确保考勤设备正常使用。交通、水利等项目可由建设、监理单位盖章确认,于3月1日前将考勤记录提交我局建管科。
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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