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4年南宁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伤预防培训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5-13 16:30:52
分类: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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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建联发〔2024〕19号 各会员单位:为保障建筑施工行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,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率,按照《工伤保险条例》、人社部等4部门《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人社部规〔2017〕13号)、自治区人社厅等4部门《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用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桂人社规〔2018〕17号)及《南宁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细则》的
南建联发〔2024〕19号
各会员单位:
为保障建筑施工行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,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率,按照《工伤保险条例》、人社部等4部门《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人社部规〔2017〕13号)、自治区人社厅等4部门《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用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桂人社规〔2018〕17号)及《南宁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我会决定面向南宁市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培训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时间
2023年5月13日-5月30日
二、培训时间
计划于2024年6-7月与各参报企业沟通时间后安排,以实际沟通安排为准,每次培训时长约3小时。
三、培训对象
各会员单位在建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。
四、培训地点
申请培训单位会议室或项目部会议室。
五、收费标准
免费
六、主要培训内容及相关安排
1、培训内容:《工伤保险条例》《社会保险法》《职业病防治法》《安全生产法》等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政策;
2、培训前需受训职工配合填写签到表,受训完成后进行考试,以了解职工对工伤预防知识的了解情况,并配合填写“满意率”调查表,以评估培训的实际效果;
3、培训完成后,联合会定期安排专家对企业进行回访,了解企业学习情况,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,形成相应的回访报告,确保企业职工通过此次学习充分了解工伤保险相关政策。
七、报名办法
请以会员单位的名义填写报名表(加盖公章),并将word版和扫描版发送至建联会邮箱:NNSJLH@126.com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杨伟峰 0771-4817189
南宁市建筑业联合会
2024年5月13日